收取的會員費是否繳納增值稅
問:我市成立了房地產協會組織,并且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登記手續。請問,房地產協會向會員單位收取的會員費是否繳納增值稅嗎?
答
根據《財政部、國家稅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、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68號)規定,各黨派、共青團、工會、婦聯、中科協、青聯、臺聯、僑聯收取黨費、團費、會費,以及政府間組織收取會費,屬于非經營活動,不征收增值稅。因此,收取會員費的非營利組織,若屬于上述規定范圍的組織,不征收增值稅,否則,需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。因企業協會組織不在列舉的范圍,因此收取的會員費應當按照“現代服務”業繳納增值稅。
版權所有 贛州市信平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贛ICP備14001834號-1 技術支持:
電 話:0797-2049067、2049062 地 址:贛州市開發區華堅南路東側金水灣1棟604室(第2單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