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建立稅務聯系機制
海協會海基會第11次會談舉行,簽署兩項協議,將有效消除重復課稅
約定了對兩岸經濟往來中產生的各類所得的征稅權限和*惠稅率,明確了當雙方均對*項所得征稅時各自采取消除雙重課稅的方法,給予對方居民非歧視稅收待遇。
雙方將建立相關業務交流合作平臺及監督管理合作機制,就兩岸航空機構、航空產品及航空人員等證照管理、飛行標準與適航有關認可事項等做出具體安排,建立聯系通報機制和意外突發事件協調處理機制。
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德銘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25日在福州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11次會談。雙方簽署了《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》、《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》,回顧總結了兩會各項協議執行情況,確定了兩會今后會談協商議題。
稅收:
給予對方居民非歧視待遇
陳德銘指出,*年多來,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,在堅持“九二共識”、反對“臺*”的共同政治基礎上,兩岸關系雖遇波折但仍砥礪前行,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穩中有進,兩岸交流合作不斷取得新成果。
陳德銘表示,兩岸協商談判是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、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的重要途徑,經濟和民生議題是兩岸民眾關注的領域,也是兩會協商的重要內容。2008年以來,兩會商談的每*項議題、簽署的每*項協議,都把以民為本、為民謀利作為出發點,都把維護兩岸同胞切身利益作為立足點,便利了兩岸民眾交往,深化了兩岸互利合作,成果豐碩,普惠民眾。
《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》約定了對兩岸經濟往來中產生的各類所得的征稅權限和*惠稅率,明確了當雙方均對*項所得征稅時各自采取消除雙重課稅的方法,給予對方居民非歧視稅收待遇,并為此建立兩岸稅務聯系機制。協議的實施,將有效消除重復課稅、降低相關企業與個人稅收負擔,有利于促進兩岸相互直接投資、密切兩岸經濟關系。
民航:
建立意外突發事件協調處理機制
《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》規定,雙方將建立相關業務交流合作平臺及監督管理合作機制,就兩岸航空機構、航空產品及航空人員等證照管理、飛行標準與適航有關認可事項等做出具體安排,建立聯系通報機制和意外突發事件協調處理機制。協議的實施將有利于完善民航飛行安全管理、降低民航企業經營成本、深化兩岸民航交流合作。在此協議基礎上,雙方討論了推動兩岸民航事故調查合作與作業機制事宜。
雙方還討論了大陸居民經臺灣中轉及進*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事宜。該議題有利于促進兩岸航空相關產業發展,有利于降低兩岸同胞往來成本,也有利于促進兩岸空運直航發展。
雙方就下*階段協商議題安排交換了意見。雙方同意繼續推進ECFA后續貨物貿易協議、爭端解決協議、大陸居民經臺灣中轉及進*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、兩會互設辦事機構、兩岸環境保護合作等議題的磋商。雙方就推動教育、文化、科技等領域的交流合作議題交換了意見。
陳德銘指出,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愿望。當前,兩岸關系處于新的重要節點上。我們要堅定維護“九二共識”這*政治互信基礎不動搖,繼續推進兩岸制度化協商,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、增進兩岸同胞福祉做出新貢獻。
聲音
希望協議生效后,兩岸民航主管機關建立雙方飛航標準與適航監督管理機制,未來進*步建立緊急維修支援、航機檢修等常態性合作,這將有助大幅節省維修時間、人力及運補成本,增進飛航安全,提升旅客服務品質。
——臺灣“中華航空”發言人郭興長
過去由于兩岸個稅起征點、繳納比例不同,往往臺灣公司在大陸采取薪資“兩制”:在大陸拿基本工資,其他在臺灣領取。但這樣*旦在大陸的臺胞需要投資、興業、置產,又涉及從臺灣合理匯入資金的麻煩。協議使兩岸民眾可選擇區域分配收入,實現稅賦更加合理化,也讓兩岸互相投資相互壁壘和障礙進*步降低,為兩岸經貿交流帶來更透明、公平的環境。
——上海社科院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盛九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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