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規避增值稅的4種常用方法
企業若想合理的避稅,須知道*些常規的手段方法,對于增值稅,會計們常用的是四種規避方法。
1、在兼營事務中合理避稅
稅法規定,交稅人兼營不*樣稅率項目,應該分開核算,而且要按各自的稅率核算增值稅。否則按較高稅率核算增值稅。因而當交稅人兼營不*樣稅率項目的時候,在獲得收入之后,應該分開照實記帳,核算出各自售額,這樣可以防止多交稅款。
2、挑選合理出售方法避稅
稅法規定,現金折扣方式出售貨品,其折扣額發生時應計入財務費用,不得從出售額中扣除;選用商業折扣辦法出售,若是折扣額和出售額在同*張發票列示,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出售額核算交納增值稅。因而若單純為了避稅,選用商業折扣出售辦法比選用現金折扣辦法更合算。只是記得在實際操作中,應將折扣額與出售額注明,不能將折扣額另開發票,否則要計入出售額中核算交稅。
3、在交稅責任發生時間上合理避稅
稅法規定,選用直接收款辦法出售貨品,不管貨品能否宣布,均為收到出售額或獲得討取出售額的憑證,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。若是貨品不能及時收現而構成賒銷,出售方還需承當關聯比率的稅金。而選用賒銷和分期收款辦法出售貨品,按合同約好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為交稅責任發作時刻。若是交稅人可以估計客戶的付款時刻,選用簽訂合同賒銷或分期收款辦法出售貨品,盡管結尾交稅金額*樣,但因推延了收入承認時刻,然后推延交稅的時刻。因為錢銀的時刻價值,推遲交稅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作用。
4、出口退稅避稅法
即使用中國稅法規定的出口退稅方針進行合理避稅的辦法。中國稅法規定,對報關離境的出口產物,除國家規則不能退稅的產物外,*概交還已征的增值稅。出口退稅的產物,依照國家統*核定的退稅稅率核算退稅。公司選用出口退稅避稅法,*定要知道有關退稅規模及退稅核算辦法,努力使本公司出口契合合理退稅的需求。至于有的公司伙同稅務人員或海關人員騙得“出口退稅”的做法,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。
以上這些避稅方法,只是我們接觸企業財務人員所了解到的*基礎的*些方法與技巧。而且我們相信,在企業界*定還有更多高深的避稅方法。但是不管怎么樣,會計師網還是提醒大家:避稅須合法和合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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