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冊稅務師取消 注稅行業協會職能提升
近日,國務院發布了《關于取消和調整*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〔2014〕27號),其中提到取消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,這是否意味著取消了注冊稅務師行業。
對此,人社部在相關后續工作通知中明確,現行的注冊稅務師的準入類職業資格,將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。相關行業協會在未來的工作中會承擔更多職能。
人社部在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中指出, 經與住建部、國稅總局、國土部、財政部等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,決定將取消的房地產經紀人、注冊稅務師、土地登記代理人、礦業權評估師、注冊資產評估師等五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。
人社部的通知還規定,調整為水平評價類的職業資格不再實行執業準入控制,不得將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與從事相關職業強制掛鉤;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實行注冊管理。
中國的各類職業資格劃分為兩個類別,即職業準入類和職業水平評價類,準入類職業資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設置。
目前注冊稅務師是準入類職業資格,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后,關于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等具體認定工作,將由有關行業協會、學會承擔。
按國務院簡政放權的要求,未來要逐步建立由行業協會、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水平評價的職業資格制度。
注冊稅務師是位居律師、注冊會計師后的第三大社會服務行業,但注冊稅務師的處境尷尬。注冊稅務師資格是依據國稅總局制定的部門規章設置,沒有獲得法律層面的認可。
注冊稅務師主要從事涉稅服務和涉稅鑒證。因為沒有立法,不存在法定業務,律師、注冊會計師也可以從事相關涉稅服務。
國稅總局起草并與7月下發各地的《稅收征管法修訂稿(征求意見稿)》中,專設條文明確了注冊稅務師、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協會的法律地位。
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成立的“注冊稅務師行業立法工作小組”近日發文稱,國務院《關于取消和調整*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規定“取消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”,不是取消了注冊稅務師行業。
注冊稅務師行業立法工作正在進行中,并按兩個思路推進立法進程。
*是鑒于注冊稅務師亟須法律規范的緊迫需要,擬將《中國注冊稅務師條例》提請國務院列入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,力爭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完成相關立法程序;
二是通過《注冊稅務師條例》明確注冊稅務師行業的法律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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